云南回应一初中生被多人殴打致跪地: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人被治安处罚

  云南网讯(采访人员 熊强 夏方海)针对云南大理一初中生被多人殴打跪地一事 , 7月18日 , 当地官方通报了处理结果:公安机关依法对年满16周岁的罗某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对不满16周岁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5名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

  7月18日 , 采访人员从云南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了解到 , 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查明:7月13日 , 初中毕业离校的韩某铃、罗某珍等6人借故将罗某萍和她的朋友骗至草海镇马厂村附近一个山坡上对罗某萍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系轻微伤) , 并对殴打过程进行录像后在网上传播 。

  韩某玲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 公安机关于7月17日依法对年满16周岁的罗某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对不满16周岁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5名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

  云南一初中生被多人带到野外殴打跪地 警方:违法嫌疑人均已到案

  云南网讯(采访人员 熊强 夏方海)瓶子砸头、巴掌扇脸打头部、脚踹膝踢……7月15日 , 一段女学生被殴打跪地的视频在网络流传 , 引发关注和热议 , 有网友指出 , 事发地为云南大理鹤庆县 。 当天下午 , 鹤庆警方对此事进行回应称 , 打人者中有3人系在校学生 , 其余人员为初中毕业生 。 目前 , 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 违法嫌疑人均已到案 。

  以暴制暴处理“跪地群殴”不可取

  笔者认为 , 舆论应理性围观群殴事件 , 对遭受暴力者理当表达同情 , 对暴力施加者理应表达愤怒;但任何同情与愤怒的表达 , 都应有法治思维的底线 , 不能因为同情或愤怒、而损害他人隐私或其他权益 。 面对“鹤庆女学生被跪地群殴”事件 , 网络舆论或当体现出保护孩子的真诚善意 , 还要有维护法治权威的冷静理智 , 网络谩骂、人身攻击、“人肉”家庭关系等“以暴制暴”行为断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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