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0万事实孤儿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

  民政部解读《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

  约50万事实孤儿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

  7月10日 , 民政部举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向媒体介绍有关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出席了发布会 , 并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有50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 , 即事实孤儿 , 主要分两类:父母双方重病、重残或父母由于服刑在押、被强制戒毒或者其他的强制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儿童都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另一方有上述情形的 , 也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民政部等部门去年通过摸排发现 , 目前中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量有50万人左右 , 其中第一类大约有22万人左右 , 第二类大约有28万人左右 。

  此前 , 国家一般通过低保、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救助方式对孩子们进行关爱、帮扶 , 但这些政策的保障标准相对较低 。

  据介绍 , 出现上述两类情形后 , 孩子一般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 , 老人监护孩子由于代系原因、健康、精力原因 , 以及双方观念差别等 , 导致不能很好地尽到监护义务 , 委托亲戚或者其他人 , 也很难做到全心全意对孩子进行监护 , 甚至出现没有完全履行监护权的情况 。

  新措施拟加强四方面保障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 该《意见》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的空白 , 是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一次重要政策创新 。

  高晓兵说 , 《意见》将重点解决四方面突出问题: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 各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 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 , 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可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 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情况特殊的 , 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 , 应通过部门信息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情况查验核实 。 为保护儿童隐私 , 不宜设置公示环节 。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 ,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方面的困难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 分类落实资助的参保政策 , 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 。

  ——完善教育资助的救助 。 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 , 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 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 。 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 , 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享受免住宿费的优先对象 。

  ——督促落实监护的责任 。 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 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 , 民政部门依法追索抚养费 。

  对三类失信父母实施惩戒

  高晓兵表示 , 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 , 必须给予失信的联合惩戒 , 以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应有的职责 , 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 。

  《意见》将对三类人员实行失信惩戒: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 , 这类父母有条件抚养孩子 , 但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 。 “对这三类人员实行联合惩戒 , 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 , 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 , 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 ”高晓兵说 。

  高晓兵表示 , 如果以上三类人员违反了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 , 还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

  陈劲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