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麻将馆里用“暗号”打合手牌

  (采访人员 陶 琛)在麻将馆里 , 他们使用“暗号”打合手牌、“带笼子” , 所向披靡 , 两个月里骗得他人财物共计2.3万余元 。 日前 ,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 被告人张某、许某犯诈骗罪 , 判处拘役五个月 , 缓刑十个月 , 各处罚金8000元(已缴纳);没收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3000元、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 。

  2017年6月至7月期间 , 被告人张某、许某与徐某、曹某、李某(均已判决)以及一绰号为“勇堂客”(在逃)的女子商议后 , 决定在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仇某开设的麻将馆内(以下简称“仇某麻将馆”)使用“暗号”“手势”等方式打合手牌诈骗他人谋利 。 后被告人张某、许某先后在仇某麻将馆内与上述人员打合手牌骗得他人财物共计2.3万余元 , 被告人张某个人分得3000元 , 被告人许某个人分得3000元 。 2018年3月12日、16日 , 被告人许某、张某先后主动到汨罗市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投案 。 本案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张某向法院退赃3000元;被告人许某向法院退赃3000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张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设置圈套控制赌博输赢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在共同犯罪中 , 被告人张某、许某作用相当 , 均系主犯 , 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 两人主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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