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票大的”!他们把毒品藏在了卫生巾里

  团伙贩毒600余克 , 部分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拒不认罪 , 承办检察官全程引导侦查取证 , 形成牢固证据链后 , 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 。 目前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正在对该案审查起诉 。

  宗某、谢某、王某和黎某4人均系吸毒人员 , 其中宗某和王某都是谢某的朋友 , 黎某是谢某的女友 。

  2018年10月 , 宗某找谢某帮忙购买了约50克冰毒 , 部分交由胡某处理 , 部分贩卖给姚某 , 剩余的用于宗某等4人吸食 。 发现上线的毒品价格远比合肥本地的要低 , 宗某从中看到了“商机” , 与谢某决定“干一票大的” 。 同年11月初 , 宗某出资8万元 , 交由谢某从外地上线处购得大量冰毒 。 11月11日晚 , 宗某带领黎某、王某等人对大包毒品进行分装 , 再通过快递发往合肥 , 余下的小部分毒品随身携带 , 打算到了合肥后贩卖 。

  11月13日上午 , 一切准备就绪后 , 宗某安排谢某和王某先乘坐飞机回合肥接应邮寄的毒品 。 当晚 , 宗某和黎某随身携带剩余的冰毒和100颗麻果飞往合肥 。 为躲避安全检查 , 宗某和黎某将毒品藏在卫生巾内 , 然后将卫生巾贴在内裤上 , 侥幸过关 。 回到合肥后 , 宗某从随身携带的毒品中分出20克交由胡某“开拓市场” 。

  次日上午9时 , 黎某到快递点收取邮寄的毒品时 , 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 当场查获毒品疑似物12袋582克 。 当日下午 , 宗某、谢某、王某3人在租住房内被抓获 , 并查获毒品疑似物60余克 。 当日下午 , 胡某、姚某也被抓获 , 均现场查获毒品疑似物 。 经鉴定 , 上述毒品疑似物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等成分 , 系毒品 。

  2018年12月14日 ,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 承办检察官发现 , 王某、姚某被抓获后拒不认罪 。 王某辩称自己是谢某的朋友 , 从来没有参与贩毒 。 姚某一直坚称从宗某那里购买的毒品只用于自己吸食 , 并没有贩卖 。 同时 , 案卷中能够证明上述二人贩卖毒品的证据确实比较薄弱 。

  在对该案全面梳理后 , 承办检察官就继续侦查方向提出意见:重点审查王某是否明知宗某等人实施的是贩毒犯罪 , 是否参与涉案毒品的分装、运输等 , 是否帮忙贩卖毒品并获利;进一步完善姚某通话记录、转账记录、辨认笔录等证据 。

  随着继续侦查和提讯工作的迅速展开 , 审查批准逮捕办案期限内 , 20余份证据陆续汇总到承办检察官手上 , 案情逐渐明朗起来 。

  宗某、谢某等人均供述 , 王某和他们住在一起 , 平时在商量贩卖毒品的时候 , 没有回避王某;毒品拿回来分装时 , 宗某负责分包 , 黎某负责称重 , 王某负责递自封袋 , 且王某是吸毒人员 , 对分装的物品有明确认知 。 宗某等人的供述、监控录像、微信通讯记录、转账记录和买毒人员证言等证据均证实:11月14日上午7时 , 买毒人员打电话向宗某购买毒品 。 宗某当着王某的面 , 用小包装了0.5克的毒品 , 让王某送到楼下指定地点 。 王某按要求完成后 , 通过微信拍照向宗某进行了汇报 。 宗某通过微信收到买毒人员的800元毒资后 , 转账给王某300元 , 王某予以收取 。 承办检察官对上述证据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 , 王某明知宗某等人贩卖毒品 , 并为其提供帮助 , 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

  与此同时 , 姚某贩卖毒品的证据也得以逐步完善 。 买毒人员的证人证言、辨认笔录、与姚某的通话记录、转账记录和公安机关的搜查笔录、检验报告等证据均能相互吻合、相互印证 ,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证实姚某曾贩卖过毒品 。

  2018年12月21日 , 在补强证据后 , 该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上述6人批准逮捕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冬云 庐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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