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取消纯电动汽车市级财政补助

  昨天 , 北京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 。 通知明确自6月26日起 , 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 同时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比0.5的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

  ■解读

  市科委信材处介绍 , 2019年3月26日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要求地方应完善政策 , 在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的过渡期后 , 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 , 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 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 , 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

  此外通知还明确 , 将原管理办法中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修改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改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据悉 , 这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 , 对涉及的职责部门进行调整 。 按照本市机构改革方案 , 成立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将原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整合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整合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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