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车流中救下孩子却被撞亡 家人欲起诉肇事者

老人车流中救下孩子却被撞亡 家人欲起诉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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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花盆内的花花草草已经陆续开花了 , 那辆新买的摩的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角 , 可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的侯振林再也看不到这些 。 3月9日下午 , 65岁的侯振林因为在车流之中施救一名马路中间乱跑的小女孩 , 随后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在地 。 4岁的女童获救了 , 但是侯振林被送到医院后再也没有醒来 , 他救人之事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 但在法律上仍需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 目前围绕此事的后续工作仍未结束 。

女童车流之中乱跑 摩的司机停车救人

2019年3月9日下午1时40分许 , 在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的一条大街上 , 正在等活的摩的司机侯振林发现 , 一个4岁的小女孩出现在身旁不远处的车流中 , 现场情况非常危险 。

侯振林没有犹豫 , 直接冲进路中间将女童抱起 。 身旁的几辆汽车看到行人出现 , 都停了下来 , 侯振林老人抱着孩子准备继续往马路对面走 , 刚刚越过路中间的分界线 , 一辆厢式货车驶来 , 将两人撞倒在地 。

“邻居告诉我 , 侯振林被撞了 , 已经被送往医院 。 ”侯振林的爱人说 , 丈夫之前在附近的一家公司做了15年的保安 , 因为年龄比较大了 , 几年前开始跑摩的贴补家用 。 事发之前所驾驶的这辆摩的 , 是家里人为他新买的 , 没想到在马路上救人的时候出事了 , 那天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 , 赶紧给儿子侯为打电话 。

被救者恢复良好 救人者被认定见义勇为

“母亲打来电话 , 我听到父亲被撞的消息 , 立即就赶往北京通州的潞河医院 。 ”侯为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说 , 来到医院之后发现 , 父亲被送进了抢救室 , 而且因为侯振林没有携带身份证件 , 医生根本不知道他的姓名 , 只好标注为“无名氏” 。 “到晚上9点多钟 , 老人家被宣布抢救无效身亡 。 ”

被救的是4岁女童小静(化名) , 她的母亲李女士说 , 他们一家是湖北人 , 小静的爸爸在一家工地上干活 , 她在一家商场卖服装 。 事发的3月9日是一个周六 , 小静不需要上学 , 就像往常一样跟着大人来到商场玩耍 。

“吃完中午饭之后 , 孩子说要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 , 当时正好店里有顾客 , 孩子就出去了 。 过了20分钟左右 , 我听其他商户说 , 商场门前的马路上发生了车祸 。 ”李女士说 , 她出门看到现场的时候 , 孩子已经躺在了救护车上 , 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 “颅骨骨裂 , 后脑勺有一个10厘米的口子 。 ”李女士说 , 孩子伤情恢复良好 , 目前看来除了有时脾气不好之外并无大碍 , 其他伤情仍需要后续观察 。

救人的侯振林去世后 , 家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下 , 希望老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 老人的丧事办完之后的第二天 , 也就是4月29日 , 侯家人拿到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5万元奖金 。

司机和车主没露过面 家属准备起诉肇事者

6月12日 , 北青报采访人员在香河县安平镇见到了侯为 , 他家里客厅的墙上挂着两面鲜红的锦旗 , 那是镇政府和被救女童的家人所赠 。 父亲侯振林出事之后 , 近期他不得不停下了手里的工作 , 忙着处理与父亲有关的各种事务 。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 , 我们没有见到过肇事司机和车主 , 他们没有垫付和赔偿一分钱 , 也没有打来一个电话 。 ”侯为说 , 抢救父亲的伤情和遗体存放、丧事办理 , 全部下来花去了将近10万元 , 都是全家自己筹措来的 。

对于父亲出事的经过 , 侯为看到了媒体所公开发布的视频 。 “我父亲当时抱起孩子之后 , 接着往前走 , 那辆厢式货车车速较快 , 这才导致发生后面的事故发生 。 ”侯为拿出了关于这场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书 , 厢式货车事发时的速度被认定为时速45公里 。 “我专门到事发地开车走了一趟 , 肇事车的速度应该比时速45公里更快 。 ”

采访人员看到 ,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 , 交警对此事的认定为:第一 , 司机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 。 第二 , 当事人侯振林横过道路 , 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 。 第三 , 当事人小静在道路上同行 , 其监护人李女士未起到监护管理职责 ,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 。

在侯为的理解中 , 这份责任划分其实为涉事三家各承担三分之一 。

被救者全家感恩 肇事司机称只是为老板开车

“出了这事之后 , 我们一家人感觉很愧疚 , 也很感恩 , 毕竟这边人没了 。 ”被救女童的母亲李女士说 , 以后逢年过节都会去侯家看望老人 , “我们肯定会尽最大努力 , 给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偿 。 ”

李女士表示 , 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 , 他们需要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 , 自己目前的经济能力可能难以承受 。

侯为也表示 , 女童被救之后 , 他们一家人在老人的丧事上出现过 , 而且在端午节也到家里看望 , 这让侯为的母亲等人有了一些安慰 。 “我不为父亲的选择而后悔 。 ”

肇事司机史师傅简短回复采访人员称 , 事发时他根本没有看到突然出现的老人和孩子 , 所以才发生了事故 。 “我只是一个打工的 , 为老板开车 , 老板(近期)也没有联系我 。 ” 史师傅说 , 具体此事如何处理 , 因为老板也没有联系自己 , 所以他不方便多说 。

侯为表示 , 目前已经和律师沟通 , 准备起诉肇事者 , 至于具体的索赔金额 , 会和律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进行协商和计算 。

见义勇为与交通事故责任不冲突 当事人可起诉维权

河北省香河县交警大队张警官接受北青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见义勇为是一个值得社会提倡和弘扬的正能量事件 , 但是具体到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定责 ,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北省的相关办法和规定 , 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见义勇为可以免除当事人交通事故的责任 。

“认定见义勇为是社会对他的褒奖 , 可以大力宣传 , 事故处理是结合各方面的调查取证以及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定责的 。 ”张警官说 , 对事故中造成侯振林老人的去世 , 警方非常遗憾和难过 , 但是处理事故时只能依法依规 , “事发之后 , 我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车速鉴定 , 结论出来之后 , 交警在规定的期限之内送达当事人 , 当事人可以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异议 , 但是家属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 ”

张警官表示 , 事故认定书送达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死者家属三方之后 , 死者家属和女童监护人均对该事故的责任划分提出了异议 , 廊坊市交警支队后来维持了该认定 。

对于后续家属的维权 , 张警官表示 , 事故认定书送达之后 , 如果当事方写出调解申请书 , 交警可以根据该申请组织调解 。

由于目前未收到调解书 , 张警官建议家属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进行维权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董振杰

摄影/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杨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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