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是我欠的 不交,物业找上门

  长江日报讯(采访人员谭在龙 通讯员张灵 熊平)市民陈先生通过网上司法竞拍购得一套130平方米房产 , 准备装修入住 , 却发现该房产被法院查封后欠下30个月的物业费 , 小区物业公司要他补缴 , 否则断水断电 , 可依法谁欠费谁缴 , 不该他缴 。

  2018年 , 陈先生在法院拍卖网上看中了一套房产 , 该房位于武昌中心城区 , 面积130平方米左右 。 通过网上司法竞拍 , 他以240万元竞价拍得该房产 。 办完房产过户后 , 陈先生准备装修入住 , 谁知小区物业公司找上门来拦阻 , 因为该房产被法院查封了30个月 , 按照每平方米需交1.3元物业费计算 , 共欠缴物业费5000余元 。

  “又不是我欠的物业费 , 凭什么让我交 。 ”陈先生拒绝缴纳 , 物业公司便以断水断电威胁 。 双方冲突不断 , 问题却并没有得到解决 , 无奈的陈先生来到武昌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员彭红上门调解发现 , 当事双方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物业费没有异议 , 有争议的地方是 , 因法院查封欠下的30个月物业费该谁付 。

  依法 , 物业费由房产所有人缴纳 , 该房产拍卖前所欠物业费应由前房东缴纳 。 但是 , 前房主因个人原因无法缴纳物业费 , 在拍卖该房屋网上竞拍的司法公告上有“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款均由买受人承担”条款 。 该房产位于武昌二环线附近 , 按周边房价 , 该房屋估价为300万左右 , 陈先生仅花了240万元便竞拍成功 。

  前房东没法缴费 , 法院不应缴 , 买家也不该缴 , 谁来补缴该房产欠下的物业费成了难题 。 考虑具体情况 , 彭红建议当事双方相互体谅 , 酌情让步 。

  昨日 , 采访人员从武昌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获悉 , 经调解 , 物业公司与陈先生达成和解 , 该房产欠下的5000余元物业费 , 当事双方各自承担50%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