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急需被“保护”
6月1日 , 《湖北省反家暴条例》正式实施首日 , 全国百余知名法律学者、法官、律师聚首东湖之滨 , 研讨新时代家事审判改革理论和实务 。
“人身安全保护令本是要保护妇女等弱势群体 , 但其本身也面临着需要保护的窘境 。 ”会上 , 江夏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女法官许方芳称 ,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 ,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实施过程中 , 遇到了法院作为禁令执行主体能力不足、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督促执行难等问题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名法律学者以及安徽、重庆、天津以及湖北省高级法院、本地家事审判知名法官、律师以及武汉市妇联主要负责人与会参与了研讨 , 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法律意见 。
人身保护令难以阻止“双休暴徒”
据介绍 , 2016年8月 , 江夏区法院被确定为湖北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 在吸收借鉴其他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基础上 , 法院积极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妇女联合会 , 全链条构建了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项协作机制 。 自专项机制建立以来 , 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5件 , 社会效果良好 。
然而 ,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实施过程当中 , 也遇到了困境 。 许方芳介绍 , 曾经有一起案件 ,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 , 被申请人夜里跟踪申请人 , 并再次发生肢体冲突 。 公安机关接警后进行了制止 , 了解到法院已经作出裁定 , 并确认申请人事后找法院处理 。 但第二天是周末 , 法院不上班 , 申请人便再次遭受到了暴力袭击 。
“对于一些缺乏法律敬畏心的人而言 , 人身安全令不过是一张纸而已 , 有的被申请人直接威胁申请人‘等法院的走了再说’ , 因此 , 事后惩罚并不能避免和遏制家暴的现实危险 。 ”许方芳说 。
为家庭暴力施暴者戴上“紧箍咒”
因此 , 许方芳建议:人身安全保护令应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 , 人民法院、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收集提供证据 , 由人民法院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
事实上 , 为深化弱势群体安全利益保护 , 2018年8月初 , 江夏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妇联召开了全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项协作会议 。 会后 , 三家单位建立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协调工作名录 。 对于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 公安机关建立涉家暴人员管理档案 , 会同妇联定期开展回访;对于加害人再次实施家暴的情况 , 法院与公安则相互配合、严厉打击 。
许方芳表示 , 要做到“令”行畅通 , 还是有很多路要走 。 江夏区法院要继续做好人身保护令执行的尝试和探索 , 要让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成为弱势群体的“保护盾” , 为家庭暴力施暴者戴上“紧箍咒” 。
长江日报采访人员梁爽 万勤 通讯员刘坚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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