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官巨贪"案开审:国企副经理贪污受贿600多万( 三 )

检方认为 , 汪某应当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

这起案件是京口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由京口区监察委员会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 同时也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 。 庭审现场 , 汪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因该案件案情重大复杂 , 法院将择日宣判 。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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