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贩卖毒品

  本报讯(采访人员岳红革 通讯员冠沁 黄诗盈)近日 , 由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提出抗诉 , 西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柴发权涉毒一案 , 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 将原判非法持有毒品罪改变定性为贩卖毒品罪 , 将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 并收缴在案毒资9.87万元 。

  柴发权贩毒一案由周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该院经审查后认定:2017年11月 , 姜某(另案处理)在被告人柴发权处以200元购买过毒品 。 随后 , 公安民警在姜某的带领下 , 将被告人柴发权抓获 , 并从其居住的房间内查获毒品海洛因46.278克、电子秤两台、现金9.87万元 , 同时 , 从其相关住处查获制毒工具若干 。

  2018年8月 , 周至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柴发权提起公诉 , 但周至县法院经审理认定 , 柴发权贩卖毒品证据不足 , 也未认定查获的9.87万元系毒资 , 于2018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 , 以被告人柴发权犯持有毒品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

  周至县检察院对该判决审查后 , 认为该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误 , 导致定罪错误和量刑错误 , 当即提出抗诉 。 西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 。

  今年2月 , 西安市中级法院决定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 , 市中院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 , 并于5月16日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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