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治理只用了18天

  本报讯(通讯员王东兴)日前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高效办理一起环保类公益诉讼监督案 , 立案仅仅18天后 , 该区小王庄镇小于庄南被污染的近3000平方米坑塘便治理完毕 , 改善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 , 小于庄南的坑塘面积近3000平方米 , 水面二分之一被垃圾掩盖 , 未掩盖部分水体呈黑褐色 , 气味刺鼻 , 水面漂满塑料垃圾 , 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 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质量 。 于是 , 该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 经调查 , 坑塘垃圾为小于庄内一名承包某小区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租户长期非法倾倒形成 , 遂向小王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 建议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 督促污染单位停止违法行为 , 限期采取治理措施 , 消除污染 , 并对污染单位或个人作出相应处罚 。 小王庄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 , 立即组织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 经治理 , 共清理打捞生活垃圾130余方 , 昔日被垃圾掩盖的坑塘生态已基本恢复 。

  去年以来 , 运河区检察院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活动 , 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0件 , 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0份 , 充分体现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高效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作为的优势 。 目前 , 运河区检察院正在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监督活动”和“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 该院检察长张本刚表示 , 将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制度 , 采用“大众化”的宣传方式 , 提升群众维护公益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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