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反家庭暴力条例》明起实施,违反人身保护令者将受失信惩戒( 二 )

作为参与《反家庭暴力法》调研和起草全过程的亲历者之一 , 陈佳林对这部法律有着很深的感情 。 他说 , 有些人提到《反家庭暴力法》 , 会觉得这是一部只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法律 , 但实际上 , 它与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关 , “即使你今天身强体壮 , 有一天你也会衰老 , 也会生病 , 如果不做好教育和预防 , 也许那时候你也会成为家暴受害者 。 ”陈佳林说 , 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原则 , 是预防为主 , 教育、矫治、惩处相结合 。

今年3月 ,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反家庭暴力条例》 , 今年6月1日 , 这部法规就将正式实施 , 陈佳林对其中的多个亮点进行了解读 。 他说 , 《反家庭暴力法》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 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重要举措 , 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 我省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定 , 相比《反家庭暴力法》有了扩展 , 更有针对性 。 如对法律责任的规定 , 除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 , 还增加了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 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 将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纳入失信记录 , 可以在依法惩处的同时 , 增大对家庭暴力的震慑力度 , 起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目的 , 而这正是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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