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出控烟新规:电子烟明确纳入监管,个人违规一次罚两百( 五 )
烟草制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 , 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 , 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
在处罚方面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 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 同时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 , 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 同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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