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出控烟新规:电子烟明确纳入监管,个人违规一次罚两百( 三 )

商业体内的茶馆酒吧等也拟按禁烟场所执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共有5类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一)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保护机构的综合福利机构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三)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四)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

限制吸烟场所则包括: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厅、小餐饮店;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 。 不过“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 , 设置于商业综合体内的前述限制吸烟场所 , 按禁止吸烟场所规定执行 ,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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