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耍小聪明触犯法律

  本报讯 (通讯员 冯曦慧 采访人员 袁玮)“直到民警找到我 , 我才意识到 , 以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触犯了《刑法》 。 ”面对检察官 , 年仅22岁的小隆(化名)羞愧地低下了头 。

  两年前 , 还是大学生的小隆偶然看到网上有人利用外卖平台的“首单优惠”做买卖:卖家以平台新用户的身份为买家代下外卖订单 , 买家可享受平台给予新用户的15到20元餐费补贴 , 再另向卖家支付7到8元的酬劳 。 买家省了钱 , 卖家也捞到好处 。

  小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 , 眼前的优惠让他动了心 。 在尝试了十几次后 , 小隆“省”下不少伙食费 。 于是 , 他在网上研究伪装“新机”“新用户”的方法 , 并下载相关软件练习操作 。 很快 , 小隆就成了在外卖平台上享受低价“福利”的常客 , 直至大学毕业 。 2018年10月 , 该外卖平台通过异常数据筛查发现小隆长期套取发放给新会员的优惠券 , 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 经查 , 小隆于2017年4月至案发 , 共骗取平台补贴6100余元 , 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 在民警和检察官的法治教育下 , 小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在父母的帮助下向外卖平台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并赔礼道歉 , 并获得平台的谅解 。 检察官审查该案时 , 小隆是初犯、偶犯 , 犯罪金额刚超出起刑点 , 犯罪情节轻微 , 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要犯罪行为都发生在读大学期间 , 是出于为家庭减轻负担的动机 , 主观恶性程度较轻;小隆已退赔全部赃款 , 与外卖平台达成刑事和解 。 根据《刑法》规定 , 小隆的情况具备不起诉条件 。 且小隆刚走出校园步入社会 , 刑事犯罪前科会影响他日后的前程 。 这时 , 小隆将亲笔写下的悔过书送到了检察官手中……检察官决定给这个年轻人争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

  近日 , 长宁区检察院对小隆涉嫌诈骗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 听证会上 , 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拟作不起诉理由作了汇报 , 小隆对诈骗行为真诚悔过 。

  日前 , 长宁区检察院参考听证参与人的意见 , 对小隆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 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已终结 , 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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