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投诉IP维权案例丨淘宝知识产权处理的那些乌龙( 八 )

  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成员、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王丽萍 回复:

  如董先生所言属实 , 本投诉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淘宝网)如何处理对卖家的投诉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 , 淘宝网应当将董先生提交的不侵权声明和初步证据—商标局的截图信息和商标代理公司的截图等 , 转告商标权人生命果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并在转送声明到达商标权人后十五日内 , 如果未收到其已投诉或起诉通知的 , 应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 即撤销对董先生店铺包括下架和扣分等处罚 。 如果淘宝网未按以上要求及时撤销相应的处罚 , 造成扩大的损失 ,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对此 , 店铺和淘宝平台如果未能取得和解 , 董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淘宝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