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正处级干部遭撤职降级后不知收敛依然违纪违法,被双开( 四 )

中山市纪委当时介绍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 , 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 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梁常兴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 按科员安排工作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梁常兴被撤职降级后 , 于2017年12月起任中山市三乡镇政府科员 , 2018年6月起任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员 。

如今 , 中山市纪委监委在5月22日的通报中介绍称 , 经查 , 梁常兴任三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期间 , 违反政治纪律 , 妄图通过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掩盖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 收受下属和社会老板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侵吞财政资金 , 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涉嫌受贿犯罪;私分国有资产 ,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并从中收受好处费 , 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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