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4年比变化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6个新设室职责公布( 二 )

16个室职责分工明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 此次公布的是内设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 其中 , 改革中调整最大的16个室的具体职责明确公布 , 可以看到 , 11个监督检查室和5个审查调查室 , 分工明确 。

第一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 具体来说 ,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 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 ,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 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 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 , 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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