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敲诈勒索的“民间讼师”( 六 )

从河津到运城要先坐长途再换公交 , 单程3个多小时 , 她经常一个人来回跑 。 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检察长接待日 , 带着手写的材料一次又一次重复案情 。

2011年 , 运城中院撤销了河津法院的判决 , 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由 , 改判阮稳杰无罪 。 后来 , 王淑珍还为其申请了国家赔偿 , 阮稳杰获得人身自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共计9万余元 。

多名曾经委托王淑珍办案的当事人说 , 王淑珍接下的案子 , 往往一件就要耗费数年 。 其间 , 她负责写材料、递材料、开庭等全部工作 , 只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 。

渐渐地 , 她成了河津市的名人 。 她与妹妹一家合住的房子里 , 客厅里总是坐着找她打官司的访客 , 离婚的、被非法占地的、放贷难收的……只要她觉得“有理” , 就会将案子收下 , 有的案子一听就会回绝 。 她曾得意地对亓加良说 , “有些案子只有我才办得了 。 ”

与名声相伴而至的是危险 。 王淑珍的女儿说 , 丈夫曾收到过一条短信 , 对方称如果王淑珍再代理案子 , 就会有人“弄”他儿子;后来 , 她在漆黑的楼道里被人用砖头拍了脑袋 。 亓加良也说 , 王淑珍独居时 , 家中的玻璃在某天深夜被人打出一个黄豆大小的弹孔 , 报案后 , 警方猜测是钢珠所致 , 然而附近没有监控 , 案件至今未破 。

代理费引来的麻烦

尽管代理了许多案件 , 王淑珍并不以此为生 。 作为一名退休教师 , 她每月有3000多元退休金 。

3名受访当事人表示 , 在代理他们的案子时 , 王淑珍未收取费用 。 出于感谢 , 有些当事人收到判决后会带着礼物前来探望 , 有时送一箱牛奶 , 有时送几盒保健品 , 偶尔也会有人请她吃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