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敲诈勒索的“民间讼师”( 三 )

数年维权路

如果不是2007年的那场争执 , 王淑珍或许不会彻底走上替人维权的路 。

王淑珍妹妹的女婿亓加良说 , 争执源于王淑珍和妹妹一家在河津市城关村附近承包的一片土地 。 那年夏天 , 城关村里有人强行占地 , 毁了王家的青苗 , 并被警察带走 。 在王淑珍拒绝为村民出具谅解书后 , 又有人深夜潜入田地边的王家院落 , 填井断路 , 剪坏电缆 , 捣坏房屋 , 还拆除了农场的变压器 。

后来 , 亓加良还在自家院子里被城关村的村民打了 。 他说 , 自己在报警后到当地医院验伤 , 鉴定结果为轻微脑震荡 。

亓加良说 , 为了这些事 , 王淑珍曾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 但警方未在第一时间立案 。 她又跑到河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告状 , 半路上却被两个骑着摩托车的人 , 用一根裹着红绸的棍子打在了腿上 。 亓加良说 , 她随后被送往医院 , 经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 , 后经河津市法医检验所鉴定为轻伤 。

从那时起 , 王淑珍就到河津公检法机关讨说法 。 每天早上8点 , 亓加良骑着摩托将王淑珍带到河津市公安局门口 , 把人放下就走 。 王淑珍拄着拐慢慢走进公安局的院子里 , 局长或者相关负责人如果不在办公室 , 她就坐在门口等 , 直到对方现身 。

但河津公安局也没立案 , 王淑珍就往河津检察院、运城检察院跑 。

城关村村主任高俊民是带头填埋王家水井的人之一 , 因为王淑珍的控告 , 他常常受到上级部门的压力 。 他找到王的前同事刘中科从中斡旋 , 希望给王经济赔偿 , 将农田引起的纠纷私下了结 。

但王淑珍拒绝了 。 4月2日 , 刘中科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她说这个钱我不能要 , 不然我就真的说不清了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