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奔驰车存在修补痕迹,浙江女车主诉4S店要求退一赔三( 六 )

被告奔驰欧龙4S店认为 , 该鉴定意见仅能证明车辆后保险杠受到过碰撞和维修 , 但并不能证明碰撞和维修发生的时间 。

根据鉴定意见 , 车辆尾部的伤痕系显而易见的 , 并未存在刻意掩盖 。 从常理分析 , 消费者在接车验收时是可以明确发现的 , 但在整个交车过程中 , 消费者并未发现 , 也未提出异议 , 所以相关碰撞和维修痕迹不可能为销售前便存在 , 不排除消费者自己撞击及维修的可能 , 此外由于当时车辆已经由消费者本人验收开走 , 如要证明车辆在交付前便存在问题 , 消费者应当自行承担举证责任证明 。

被告代理人同时表示 , 早在开庭前 , 被告同意过接受原告消费者换车 , 或退车并退还相关支付费用的请求 , 但原告坚持要求退一赔三的诉求 , 反而执意进行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 对于这种诉请 , 被告不予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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