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奔驰车存在修补痕迹,浙江女车主诉4S店要求退一赔三( 五 )

起诉奔驰4S店要求退一赔三

因双方就车辆何时刮擦及赔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 , 2018年10月25日 , 朱女士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308800元;判令台州欧龙公司赔偿三倍销售额的款项计926400元 , 即退一赔三 。

在法院委托第三方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后 , 4月29日下午 , 温岭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朱女士与奔驰欧龙4S店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

庭审中 , 原被告双方对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涉案奔驰车除后保险杠区域存在两条划痕和进行过手工油漆修补外 , 其他不存在出厂后进行过维修的情况 , 后保险杠曾发生过碰撞”的鉴定意见均无异议 。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车辆的碰撞维修 , 到底是在销售前 , 还是销售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