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花样百出:你买的“椰树”可能是“椰脉”( 四 )

海口中院一审判令新邦公司、创康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害椰树集团“椰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椰子汁 , 赔偿椰树集团经济损失费用10万元 。

新邦公司与创康公司不服判决 , 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下 , 新邦公司与创康公司同意停止生产、销售“椰脉”牌椰子汁 , 并赔偿椰树集团有限公司8万元的经济损失 。

借人品牌售卖服装

淘宝店主被判侵权

在现代电子商务影响下 , 不少的店铺都开始转移到互联网上 , 淘宝便是最重要的平台 。 由于门槛低 , 受众广 , 很多人在不经意之间便变成了网络侵权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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