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花样百出:你买的“椰树”可能是“椰脉”( 三 )

椰树集团以“椰树”牌商标为驰名商标 , 新邦公司、创康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及商标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 , 起诉新邦公司、创康公司 。 除了要求新邦公司、创康公司停止使用“椰脉”椰子汁企业字号 , 公开赔礼道歉外 , 更是提出了207万元的索赔 。

而新邦公司和创康公司则表明 , 商标中“脉”与“树”两个字不仅在结构上不一样 , 两个字的在包装上所占的面积都比较大 , 并不会误导消费者 , 因此 , 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

在审理中 , 法官仔细比较了“椰脉”牌椰子汁与“椰树”牌椰子汁的外包装 , 发现两者不仅均为纸质外包装 , 而且都由黄、蓝、黑、红、白5种颜色组成 , 商标也同为纵向排列 , 字体颜色、字体底色均相同 , 唯一不同是非楷体的经过加工的“椰脉”两字 。 另外 , 两款椰子汁的净含量、外包装大小、形状也几乎一样 , 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 最终法院认定新邦公司、创康公司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椰树集团的商标专用权 , 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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