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卖气瓶被认定涉枪案一审被判14年,二审未宣判( 六 )

最终法院判决胡敬有期徒刑十三年 , 王太平有期徒刑十四年 。

上诉

气瓶为中性产品

不构成买卖枪支行为

法院判决后 , 胡敬和王太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胡敬在上诉状中称 , 她和丈夫王太平没有买卖枪支的故意 , 也没有买卖枪支的行为 , 只认可销售了26个高压气瓶 。

此外 , 胡敬上诉称 , 其所卖的高压气瓶和目前市场上公开出售的高压气瓶没有区别 , 这种高压气瓶并不是专用于气枪的枪支配件 , 而是一种中性产品 , 还可用于水产养殖、船舶救生等 , 且其并没有想到购买人会用高压气瓶制作仿真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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