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违法遭罚 贷款资金未按约使用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4号、75号)显示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存在贷款受托支付管理不严格 , 贷后资金监控不到位 , 导致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

夏立国对业务经营未能严格管理 , 未严格要求业务部门加强贷后管理 , 导致贷款发放后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 承担管理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对其警告 , 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 , 夏立国为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法定代表人、大连银行行长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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