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十堰分行违法遭罚 向小微企业收取现金管理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4月16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显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存在向小微企业收取现金管理费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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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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