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立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必要时可教育惩罚( 三 )
教师必要时可采取教育惩罚措施
草案提出 , “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 ”
在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方面 , 草案明确:
学生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 学校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后果和影响 , 可以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
推荐阅读
- 「不文明行为」沈阳立法治理随地吐痰、焚烧冥纸等不文明行为
- 辽宁明确开学时间:高三4月15日开学
- 『专场』没找到工作?广东为期100天的网络招聘会来了
- 北京商报@向社会释放积极明确的信号,财政部:2020年将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
- 『一个蓬蒿人』才跑一半就趴窝,广东暴雨“浇灭”车主好梦:开新能源上高速
- 中国经济网:广东多地派发消费券 上亿元“大红包”来了
- #南方新闻网#累计报告132例,3月29日广东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例
- [老谭世界百态]一夜之间格局大变,美国想立法赖账?中国10000亿美债可能蒸发
- 「一个蓬蒿人」才跑一半就趴窝,广东暴雨“浇灭”车主好梦:开新能源上高速
- 健康广东: 首位新冠疫苗试验女生结束观察 CT显示双肺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