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456天后改判无罪财产丢失 家属申请1.2亿元国家赔偿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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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456天后改判无罪财产丢失 家属申请1.2亿元国家赔偿被拒

  厦门商人江先路“被错判关押456天”一案,近日出现新进展。江先路的遗孀赵璟娅说,江先路被关押期间,由其成立的厦门东妮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8家公司共计1.2亿余元的财产丢失。新京报采访人员4月15日从江先路遗孀赵璟娅处了解到,她此前就此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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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456天后改判无罪财产丢失 家属申请1.2亿元国家赔偿被拒

  2019年4月10日,厦门中院对东妮娅公司下属8家公司提出的赔偿申请作出裁定,驳回8家公司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受访者供图

  商人被羁押456天后被宣告无罪

  新京报此前报道,江先路出生于福建沙县农村,从厦门大学毕业后,于上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后涉足娱乐休闲业。2004年,江先路在福建三明市开设东妮娅娱乐休闲会所,从事水疗行业,很快成为三明地区的龙头企业。此后,江先路又将目光投向厦门,并成立厦门东妮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妮娅公司)。

  在政府相关部门牵线下,东妮娅公司与厦门龙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龙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后者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88号的房屋,作为公司经营场所。开业后不久,东妮娅公司即与龙得公司产生纠纷,双方对租赁合同效力等多个问题存在异议,东妮娅公司因此停止缴纳房租。

  矛盾在2012年4月6日激化,龙得公司以断电方式催缴房租,双方工作人员随后发生冲突,并最终报警。3天后,东妮娅公司6名高管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带走调查。同年4月25日,江先路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厦门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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