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生物入侵亟需制定专门法律法规( 七 )

专家呼吁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定,活体动物(除猫犬外)禁止个人携带、邮寄入境 。 对此,为保护国家生物安全,海关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行为,并在货运渠道也严密监管 。

据了解,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各地海关不断完善和加强口岸旅邮检的基础设施、查验设备、检疫处理设备和隔离检疫设施建设,增强口岸把关效能 。 充分发挥“人机犬仪”四位一体查验优势,加强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航班车次、重点旅客的查验 。 开展检疫犬搜寻活体动物、植物种子种苗的针对性训练,及时做好截获植物种子种苗种类、濒危情况、转基因、有害生物等情况的检疫鉴定,做到“管得住、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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