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生物入侵亟需制定专门法律法规( 六 )

非洲大蜗牛最大可长到超过20厘米,是国际公认的“田园杀手”,被列入我国首批外来入侵物种之一 。 专家介绍,该物种繁殖速度极快,可危害包括农作物、林木、果树、蔬菜、花卉等500多种植物,是许多人畜寄生虫和病原菌的中间宿主,人食用后可能感染结核病和嗜酸性脑膜炎 。 此外,它们爬行过的蔬菜和水果都可能残留病原,从而侵入人体 。

据农业农村部外来入侵生物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8年6月,入侵我国农、林和淡水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共计632种 。 而且随着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入侵形势日趋严峻,新的疫情频频发生 。 其中发生面积较大、可以产生明显危害的就有100多种 。 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出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入侵物种当中,我国深受其害的就占了50种 。 我国还是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生物入侵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以上 。 特别是在农林领域,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对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构成威胁,成为制约农林产品对外贸易的重要因素 。 有统计显示,仅紫茎泽兰、美洲斑潜蝇、松材线虫等13种入侵物种,每年对我国农林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70多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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