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户还是消费者?是时候细分了( 四 )
互联网下半场的红利将很多消费者转型为用户 ,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没有修
改之前 , 用户与消费者之间的性质还存在认定上的困难 。 电商法将经营主体纳入主体登记(仅有几项例外) , 客观上将用户行为的复杂性简单化了 , 这种非黑即白的认定标准 , 从长远上看不利于用户经济的发展 。 未来修法时 , 应扩大主体登记例外情形的解释范围 , 预留互联网下半场复杂经济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朱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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