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环境信用 助力绿色转移( 二 )

对企业行为信息公开化进行评定 , 是江苏省近年来推出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 通过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环境行为审计 , 依据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群众污染投诉、排污总量控制、推行清洁生产等评定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 , 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 倪家巷集团所在的江阴市从2002年开始就作为江苏省首批试点地区 , 率先实行了这一制度 。 2005年 , 江阴市进一步对评定结果作了明确的奖惩规定 , 将被评定为“黑色”的企业列入当年限期治理名单 , 并实行强制性

社会

清洁生产审计 , 规定连续两年评

社会

定为“黑色”的企业将强令关停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诞生约30年来 , 充分发挥倒逼作用 ,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随着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构建 , 它也越来越成为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补充 。 《环境保护法》规定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应当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也要求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 提出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 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 通过相关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 , 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 2015年11月27日 , 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 ,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