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杀人了想投案自首” 男子报假警被拘10日

  本报讯 (首席采访人员 张志杰 实习生 卢小迪 通讯员 李兴文) “喂 , 110吗?我杀人了 , 现在想投案自首!”3月26日凌晨1时许 , 公安临潼分局斜口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 , 辖区骊山新家园小区门口有一男子拨打报警电话要投案自首 。 接警后 ,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成功控制要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 , 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

  “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 , 自己今年36岁 , 甘肃武山人 , 20余年前的一个冬天 , 在甘肃省武山县榆盘镇一村子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孤儿打死 。 案情重大 , 民警将情况汇报上级的同时 , 立即联系分局及市局110指挥中心 , 请求与甘肃武山警方联系核实案情 。

  经过连夜核查 , 甘肃武山警方反馈并无此案发生 。 于是 , 民警再次对刘某进行讯问 。 这时候 , 刘某才如实向民警供述自己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后 , 从武山来到临潼 , 当晚在酒后为寻找刺激 , 拨打110谎报自己杀人 。 调查清楚后 , 民警对刘某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 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民警提醒 , 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请大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 但无效报警和假报警行为会占用警方有限的警力资源 , 严重干扰警方的正常调度 , 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得不到及时的帮助 。 民警呼吁大家切勿做出反复拨打滋扰、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的违法行为 , 让警方能在第一时间赶赴需要帮助的群众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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