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终身教授:大学教授的日子绝不是玫瑰花铺就的( 八 )

另一方面 , 中国学术界的当前实践却颇有自己的道理 。 团队内成员紧密团结在一起 , 倾向于用相同的方式思考和工作 , 互相庇护免受外来侵犯 。 这种安全感 , 这种得到周围的人理解和支持的感觉 , 会让人觉得很惬意 。 中国的家庭传统观念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团结 。 在中国的学术体系内 , 在发表文章和申请基金的时候拉帮结派 , 是有诸多好处的 。 不肯这样做的组织和个人只会损己不利人 。 因此 , 这种做法会不断自我加强 , 具有自己的存在逻辑 。 用博弈论来说 , 这是又一次的囚徒困境 。

在我看来 , 我们有理由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否正是这种拒绝“杂交”的习惯造成了中国学术界创新的缺失?教育部是否应该下令每所大学都不应该雇用自己毕业未满两年的学生?

为了防止熟悉我过去50年学术生涯的人说我虚伪 , 我首先坦率地承认 , 哈佛大学在我1961年刚毕业的时候立即聘用了我 , 而我在清华大学的第一个博士生2006年一毕业也立即被清华大学聘用 。 这两个例子虽然与我上面所说的相违背 , 但是它们绝对是例外 , 从后来的实际情况和事实来看是有道理的 。 我无需致歉 。

哈佛各系是这样任命教授的:系主任与系里其他成员协商后 , 会任命一个委员会在特定的领域或学科里寻找候选人 。 因而 , 是整个系而不是单个成员决定这一机构的组成和方向 。 这个委员会广泛搜集高质量的候选人 , 最后向系里提交一份筛选过的候选人名单 , 以备最终投票 。 这个名单经过系里挑选后会上报给学校 , 由校长任命的另一个委员会会对此作出裁决 。 在哈佛 , 这一委员会由校外的人员组成 , 由校长领导 , 拥有巨大的权力 。

各系必须向这个特别委员会给出自己选择的理由 , 特别委员会会向校长推荐 , 之后由校长单独作最终的决定 。 因此 , 单个成员要想建立拥有多为终身教授(同时他们又是你自己的学生)的门派是极为困难的 。 拥有大项目的教授可能会用项目资金雇用研究助理和博士后 , 但是这些只是暂时性的短期合约 , 并非永久合同 。 一个真正有雄心的学者会利用这样的短期合约来获得经验 , 将其作为垫脚石 , 但并不会满足于待在这样的位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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