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借车给喝酒者驾驶 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成都首例!借车给喝酒者驾驶 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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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民警查获的现场

“我就是抹不开朋友的面子 , 才答应将车给他开 。 ”3月20日上午 , 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处处理处重案大队(以下简称“重案大队”) , 面对采访人员的询问 , 车主芦某表示后悔不已 。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采访人员了解到 , 18日晚9点44分 , 成都交警六分局二大队民警在科华南路与锦尚东路交叉路口查获了一醉驾司机 , 在询问中发现 , 驾驶员并不是车主 , 而车主就在副驾驶 , 并且没有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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