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 如何证明“我”不是我?

  丢了身份证 如何证明“我”不是我

  近日 , 上海一位高校教师反映 , 丢失身份证及时挂失补办后 , 两年多时间内仍“成为”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家公司监事 , 以及一个体工商户“老板” 。

  身份证丢失了 , 怎么办?不少人可能想说 , 补办一个就行了呗!然而 , 尽管补办身份证越来越方便 , 丢失身份证依然充满了“风险” 。 当事人难以查证 , 丢失的身份证是否被他人冒用 , 进行不当牟利甚至犯罪 , 进而让自己陷入债务纠纷 。 即便补办了身份证 , 信息依然面临“裸奔”的可能 。

  正是制度和管理上的疏忽 , 导致丢失身份证后“被当老板”的案例 , 接二连三地出现 。 2月25日 , 央视《焦点访谈》就播出了一期《不想“被老板” 这事该谁管》的节目 , 引发社会热议 。 丢失的身份证依然是“真身份证” , 哪怕持证人已经挂失 , 仍然可能被人使用 。

  在一些需要身份证的场合 , 实际上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至于该身份证是否已被挂失补办 , 往往并不会细查或者很难查出来 。

  对此 , 网上常有吐槽声音:“丢人可以 , 千万别丢身份证!”这当然不是一句玩笑话 。 结合笔者以往的观察经验来看 , 身份证被冒用的人 , 往往还要分不同情况 。

  第一 , 是无意丢失以后 , 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 自己被拉进“黑名单” 。 这种事情处理起来就很麻烦 , 因为 , 只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当事人一旦需要办理涉及税务和银行方面的业务时 , 都无法办理 , 甚至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 。 但是 , 如果要撤销“黑名单” , 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 到税务机关、街道办、工商部门甚至是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开证明、提供证据 , 很多人觉得“冤枉”的一点 , 也源于此 。

  第二 , 是“有意丢失” 。 在现行企业登记制度还没有实行之前 , 一些“皮包公司”为逃避法律责任 , 往往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 。 一旦出了问题 , 法人代表就要承担责任 , 证主就成了“背锅侠” 。 当然 , 这里面也包括将身份证借给亲戚或者朋友 , 用于向银行贷款的情况 。 如今 , 虽然类似情况变少了 , 但不排除一些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

  有必要强调 , 这类事件的源头 , 自然是持证者没能很好地保管自身物品 , 但亡羊补牢也很重要 。 对持证者来说 , 千万不要以为身份证丢失只是小事 , 不足为患 。

  除此之外 , 既然身份证已经丢失 , 如何去堵住丢失之后的信息泄露漏洞 , 则不仅是公众自己的事情 , 还需要工商、税务以及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动起来 。 比如 , 是否可以暂停提供持他人身份证代为开办公司的服务?以及不要让被冒用身份证的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 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 , 仅仅是为了证明“我”不是我 。

  说到底 , 人们在乎的 , 不仅是怎么补办身份证 , 还包括解决身份信息被滥用的诸多后续麻烦 。 如果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身份证挂失、锁定和信息保护的机制 , 怎会出现“人在家中坐 , 祸从天上来”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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