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这些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都有哪些“套路”( 二 )

2.限购政策下,在明知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却诱使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在购房当事人购房意愿达不成时拒不退还购房定金而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3.为购房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和便利的行为。

4.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房屋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5.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不对外公示,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6.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建设名义向公众集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苏州将发布房产中介“红黑榜”

市住建局搭建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4月份将正式上线运行。这一平台将纳入苏州所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统一备案、统一公示,从而实现对经纪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红黑名单的发布。

房产中介这些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都有哪些“套路”

信用管理平台具体功能:

1、全市经纪机构、经纪服务人员纳入备案管理,这里包括了经纪机构、经纪人的全面信息公示。

2、经纪服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实名从业。

3、购房者对交易进行评价,管理部门年度信用评价。

4、不良行为集中公示,监管信息及时更新。

启用后,购房者可在平台上查看经纪机构信用等级与经纪人信息,选择更靠谱的经纪机构,提前规避不正规经纪机构,减少购房风险。同时,平台对房源、合同等房产交易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将促进行业透明化,进一步提升购房者的交易体验。

此外,据了解,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服务人员在整个交易服务流程中,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处理,依照《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