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的芬兰,为何非要改革?( 三 )

让麦基拉不满的是失业人员需要应付劳动局的各项要求 。 比如失业者收到劳动局介绍的工作岗位后 , 必须跟用人单位联系 。 他抱怨说:“这实在是很可笑 , 即使我心里知道根本不可能获得这份工作 , 但还是必须打电话给用人单位 , 否则失业金就会停发 。 打电话不过是走过场 。 劳动局的人也没有真正花时间了解每个失业者的情况 。 有一次劳动局推荐给我一份去退伍军人联合会当秘书的工作 , 可我并没有这方面的职业经历 。 等我电话打到退伍军人联合会解释情况后 , 接电话的人说没关系 , 在你之前已有5位卡车司机电话问过了……”

“基本收入试验”初衷不是鼓励“不劳而获”

东芬兰大学研究公共政策与社会福利问题的尤哈·哈玛拉伊宁教授告诉《环球时报》采访人员 , 芬兰现有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背后的指导思想是“以理由为基础的社保体系” 。 换言之 , 国民需要具备某种“理由” , 如失业、患病、残疾、育儿等 , 才能获得社会保障 。 现有福利保障体系是战后几十年来不断在原有基础上添砖加瓦形成的产物 , 由多个模块构成 , 已变得过于庞大、复杂 , 且难以管理 , 而“基本收入”一类的福利制度则提供了一种截然相反的思路 。

哈玛拉伊宁解释说 , 基本收入的获得者不需要任何理由 , 也不需要为了获得这份福利而做出任何“等价行为” , 比如积极寻找工作 。 此种类型的社保制度完全以公民身份 , 或者福利享受权作为获取福利的依据 。 个人一旦被纳入社保体系内 , 就能获得基本收入 。 这种制度被称为“无等价行为社保体系” , 其优点在于化繁为简 , 易于操作 , 能有效地帮助政府部门精兵简政 。

据哈玛拉伊宁介绍 , 在过去几十年 , 芬兰政界和学术界一直在讨论如何对本国的社会福利体系进行改革 , 并提出了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 。 “以理由为基础的社保体系”和“无等价行为社保体系”可以被看成是两个极端模式 , 两者之间还存在各种程度的“积极模式” , 即个人在有权利获得一定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 , 其提升自我能力、寻求工作的积极程度会影响个人可获得的福利总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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