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参战人员的现状及关于健全两参军人后续保障方案!( 二 )

第三类参战人员:就职于各类企业(含在职待岗、内退等) , 人数未统计 , 少部分人生活水平能达到当地中等偏上 , 大部分人普遍较低 , 各类保障参差不齐 , 住房大小不等 。

第四类参战人员:退休参战人员 , 人数未统计 , 基本在五十岁以上到八十多岁 , 大部分生活水平较低 , 住房普遍偏小 。

第五类参战人员:城镇失业和农村务农 , 人数民政部门有登记 , 这部分人各类基本保障不全或很低 , 属于非常贫困人员 , 很惨 , 没有尊严 。

二: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以下“十点方案”的要点:

1、对不在职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应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 对在职参战人员(含待岗、内退)由所在单位升半级待遇 , 如一般员工或公务员享受所在单位副科级干部待遇 , 副科级享受正科级待遇 , 正科级享受副处级待遇 , 依此类推 , 如升半级待遇后 , 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必须加到高于 , 现役参战军人也享受晋升半级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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