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孕育经济新动能 资本市场迎来真正制度变革( 九 )

新京报:如何理解“看穿式”监管?

张野:看穿式监管主要指监管者透过证券账户识别投资者身份 , 进而解决交易中的匿名性问题 , 包括账户识别和账户实际控制关系识别等两个层面 。

在账户识别层面 , 我们具有良好的看穿式监管的制度基础 。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采用的是直接持有的账户体系 , 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拥有所有投资者的实名账户信息 , 因此 , 监管部门可以“看穿”至每一个投资者的账户 , 快速准确掌握投资者每一笔交易跟谁成交 。

而中国香港等境外市场运行机制与内地不同 , 采用间接持有的账户体系 , 投资者通过一个或多个券商等托管机构间接持有证券 , 港交所没有投资者的实名账户信息 , 投资者通过券商下单的时候 , 港交所只能看到是哪家券商报送的交易订单 , 看不到这笔交易背后具体投资者 , 所以香港证监会实施账户“看穿式”监管困难较大 , 需要采用复杂的技术手段 。

在账户实际控制关系识别层面 , 我国由于近年来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等业务的开展、私募资管等产品账户的加入 , 以及投资者出借账户等现实情况的存在 , 看穿式监管也日益面临“穿不透”的问题 , 需要我们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 在以账户为载体的“形式看穿”的基础上 , 采取加强产品持有人信息报备、规范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增强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等措施 , 持续提升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识别为目标的“实质看穿”监管能力 。

新京报:在保障监管的同时 , 如何防止交易信息滥用 , 如何防止投资者的个人信息泄露?

张野:在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监管的过程中 , 为防止交易信息被滥用 , 沪深交易所均设立专门的市场监察部门 , 同时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也对交易信息的使用和传播作出了严格规定 。 市场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操作监察系统时 , 所看到的投资者交易明细 , 投资者“底牌”等信息 , 被严格限制对外传播 , 也不存在监察人员利用这些信息从事其他违法事情的可能 。 这类交易信息的安全保护 , 是整体资本市场信息安全的根基 , 监管机构对这些信息的保护就如同保护自己的眼睛、保护银行的金库一样 , 所以大家可以完全放心 , 这些数据不会泄露给无关的人 , 也不会被非法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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