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被双开:公车私用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北京市委批准 , 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高守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对抗组织审查 , 阳奉阴违 , 是典型的“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超标准乘坐头等舱 , 公车私用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 , 违反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 ,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群众纪律 ,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反工作纪律 , 滥用职权 , 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 , 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 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公共财物 , 数额巨大 , 涉嫌贪污犯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且不能说明来源 ,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

  高守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丧失理想信念 , 毫无党性原则 , “四个意识”个个皆无 , “六项纪律”项项违反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已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 , 决定给予高守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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