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心签名盖章,竟被骗子起诉到法院讨要50万

  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李一能 通讯员 张宇华)老板好心为合作方员工在收入证明上敲章签字 , 却在2年后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 被起诉讨要50万元 。 日前 , 奉贤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诉 。

  2018年11月的一天 , 某家具销售公司法人代表李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 曾在李女士合作方某家具制造公司工作过一个多月的员工张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 要求李女士支付工资、补偿金等50余万元 。 开庭当日 , 百思不得其解的李女士带着疑惑来到了法院 。 在法庭上 , 张某提供了一张李女士签字的工资收入证明 , 大致内容是张某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在李女士的家具公司工作 , 每月工资12000元 。

  看着这个证明 , 李女士才想起张某在工作期间曾拿了一张A4纸来找过自己 , 说迁移社保需要帮忙出一个收入证明 , 可李女士记得当时这张纸上只写了“个人工作及收入证明”这几个字 , 当中是空白的 , 张某还跟李女士说里面的内容是让办社保的部门打印的 。 当时 , 李女士的家具销售公司与其合作方某家具制造公司在一起办公 , 合作方老板曾有半年时间不在 , 委托李女士帮助其管理车间 。 在张某找到李女士时 , 李女士本着帮助解决困难的想法 , 没多想就在底下签了自己的名字 , 盖上了自己家具销售公司的公章 , 没想到被张某钻了空子 。

  事情真相大白后 , 愤怒的李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 经奉贤警方调查 , 张某于2016年12月至奉贤某家具制造公司(李女士公司的合作方)担任打磨工 , 月工资不足5000元 , 根本不是张某自称的2016年2月到该公司工作 , 月工资12000元 。 2017年1月 , 仅仅工作一个多月 , 在收到公司支付的一个多月工资后 , 张某因春节返乡就再也未回公司上班 。 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 , 其曾找车间负责人要求开工资收入证明未果 , 后找到了李女士 , 热情的李女士没有怀疑就为其签了名 , 顺手盖了自己家具销售公司的章 。 然而张某没想到的是 , 李女士的单位公章并非其所在的家具制造公司的印章 。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 , 张某离职后2017年2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后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2018年8月刚刑满释放 。 出狱后不到3个月就向李女士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被害人李女士经营的公司向其支付劳动报酬(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工资13.2万元以及各类经济补偿金)共计50余万元 。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 以虚假诉讼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涉嫌诈骗罪 , 2018年12月29日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 受理张某民事诉讼的法院经过调查审理也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 目前 , 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之中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日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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