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51万元工钱逃匿 男子被列追逃人员后自首还钱

王某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51万元逃匿 , 被列为追逃人员才投案自首 。 昨日 , 采访人员从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获悉 , 该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2014年4月 , B公司将某工程的泥工以班组承包形式给了王某 , 由王某负责请工人并管理施工现场 。 2015年9月工程完结后 , B公司多次通知王某办理余款结算手续 , 因对结算单价提出异议 , 王某拒不办理 。 由王某招来的22名粉刷工人向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投诉 , 反映B公司拖欠其2015年3月至9月工资51万元 , 并持有王某出具的工资清单条 。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审查后认定 , 王某拖欠工人工资共计51万元 , 其承包的该工程总价为148万元 , B公司已向其支付了123万元 。 因对单价有异议 , 王某在工程完结后并未领取余下25万元 , 剩余拖欠工资26万元也由王某承担 。 2015年12月 , 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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