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间给恋人发的红包分手后咋办?法官:属于不附义务的赠与

2月26日 , 采访人员从天水市法院了解到 , 日前 , 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 该案中女友提出分手 , 男友林某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原女友柳某退还“红包”6808.5元 。


解除婚约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红包”

据了解 , 2016年 , 原告林某与被告柳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 , 后双方举办订婚仪式 。 热恋过程中 , 在柳某生日或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林某都会给柳某发红包 。 审理中 , 法院查明两人热恋期间林某先后42次以“红包”形式转给柳某共计6808.5元 。 但谁也没想到 , 之后林某突遭车祸 。 2018年初 , 柳某提出退婚 , 并将之前收取的彩礼悉数返还给林某 , 双方协议解除了婚约 。

但林某认为 , 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并留下了后遗症 , 日常花费较大 , 柳某应将在恋爱期间收到的微信红包和礼物全部退还 , 遭到拒绝后 , 林某提起诉讼 , 要求法院判令柳某返还现金红包6808.5元和两部苹果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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