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三 )

  1.市属审批管理范围内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高中;

  2.市属审批管理范围内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

  3.省教育厅下放管理权的民办专修学院 。

  年检内容包括:

  1.学校办学资质(含分校)情况;

  2.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3.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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