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简政放权工作的有关要求 ,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以下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1.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幼儿园;

  2.市教育局下放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

  3.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下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普通学历学校管理责任清单的通知》(长教民字〔2018〕2号)文件下放的属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普通学历学校 。

  长春市教育局按照审批管理职责分工要求 , 负责以下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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