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生不高于200元( 二 )

  关于费用 , 《通知》还明确 , 将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 专款专用 。 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 , 据实结算 , 按实列支 , 主要用于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 。 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 发挥相关部门和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

  据《通知》 , 课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 , 结合学校和相关机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 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 , 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 , 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 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 可以通过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 , 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 , 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 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 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 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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