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 二 )

  针对违法生产、销售拼装车牟利 , 我国在2001年颁布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商务部认为 , 购车成本不断下降 , 生产、销售拼装车现象不再突出 。 同时 , 为了确保拆解的零部件流向可查、风险可控 , 新规规定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回收信息系统 , 回收企业应如实记录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系统 。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表示 , 要求拆解企业只能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有专门的管理办法 , 确定一个比较明确的范围 。 有关部门还将制定配套规定 , 对“五大总成”的交售工作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范 。 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 , 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再制造企业获得稳定旧件来源的主要渠道 , 旧件渠道从法律上没有打通 , 再制造是难以发展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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