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录】消除“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需形成合力( 二 )

  既然“最终解释权”已被列为违法条款 , 为何至今还有不少商家在明目张胆地使用?一方面 , 从消费者角度说 , 不少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 , 根本不知道“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 , 所以只能由商家“最终解释” , 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维权 。 另一方面 , 对这种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够 。 比如 , 现实当中 , 对于违法使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之类的条款 , 在没有发生纠纷的情况下 , 执法部门并不会主动进行监管查处 , 即使在纠纷发生后 , 一些执法部门只是进行调解 , 很少对违法者进行惩处 。

  彻底消除任性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需形成合力——消费者要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管;司法机关应像宁波相关部门一样 , 坚决对违法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 只有这样 , 才能让“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无所遁形、失去市场 , 才能让部分无良商家在高昂的违法成本面前望而却步 。 (刘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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